AMS 2750E高温测定法(二)
AMS 2750E高 温 测 定 法(二)
2.2.69“测试仪表”在实际生产中用于系统准确度测试、温度均匀性测量或校验的控制器、数据采集仪表或监控仪表。
2.2.70 “测试用传感器”在实际生产中与测试仪表连接的用于系统准确度测试、温度均匀性测量的传感器。
2.2.71 “热处理”指为了改变材料或零件的组织性能、性质或状态,让金属承受受控的加热、浸泡或者冷却的一个过程。此术语不适用于预热、锻造、烘干和热成形的加热过程。
2.2.72 “热处理设备”用于控制材料温度过程的设备(如:箱式炉,烘箱、致冷器等),此术语仅供参考。
2.2.73 “热电偶”由两个不同导电特征电池连接在一起形成回路,产生温差回路的一种传感器。
2.2.74 “热电偶校验”在生产过程中,按国家标准机构规定对热电偶通过电动势测定进行温度试验。
2.2.75 “可追溯性”在NIST标准或等效美国外的代理国家标准范围内,可追溯涉及到的测量结果。
2.2.76 “水平度”指在连续式或半连续式加热炉中转运产品过程中的水平度。
2.2.77 使用 (热电偶 –如 3.1.3.3 和3.1.5.2到3.1.5.3):一支热电偶的一个加热和冷却循环。
2.2.78 真空炉: 一种可以在任何低于大气压力(760毫米汞柱)的气压下操作的炉子A furnace capable of
2.2.79 区域炉: 有单独的控温区域的炉子。
3. 技术要求
3.1 3.1 温度传感器
所有温度传感器必须满足表1及以下要求,在后面的章节中列出的用于特殊用途的除外。
3.1.1通用温度传感器的信息机要求
3.1.1.1 温度应该由表2所列的热电偶或其他热电偶、或与之等效的或精度(允许的最大误差)更好的温度传感器来测量。热电偶可能由裸线或涂丝或MIMS(矿物绝缘金属铠装电缆)制造而成。除非特别注明,要求适用于所有的温度传感器材料,本规范中所用的“传感器”等效于“温度传感器”。
3.1.1.2从毫伏到度数或从度数到毫伏之间的转换应符合ASTM E 230 或其他国家标准。
3.1.1.3从初始或随后校检中导出的传感器的修正系数可以用来提高测试温度的精度,当本规范要求时应该使用修正系数。
3.1.1.4热电偶的使用
热电偶应该在ASTM MNL 12的表3.1(建议设置温度上限保护热电偶)或表3.5(建议设置温度上限保护热电偶)、ASTM E 230的表6(建议设置温度上限保护热电偶)或规范ASTM E 608的表1(建议为铠装热电偶设置上限温度)规定的所列范围内使用。
3.1.1.4.1热电偶不均匀性推荐值的使用应在本文件表 1 中所要求的校正和重复校正区间基础之上。
3.1.1.5 2006年9月1日以后设备的延长导线应符合ASTM E230或等效的国家标准,延长导线不得重叠链接, 补偿导线不应重叠连接。插座、插头、插孔以及接线条如果型号兼容则允许,即热电性能与对应的热电偶型号相一致———ASTM E1129 为圆孔插座使用指南。热电偶结构及补偿导线要求见表 2。
3.1.1.5.1无线发射器可以用来代替补偿导线。
3.1.2 传感器的校检
3.1.2.1传感器及其校检等级应符合表1。
3.1.2.2 校准技术应符合ASTM E 220,ASTM E 207,或其他国家标准。传感器必须有合格证标识。
3.1.2.2.1 校检日期
3.1.2.2.2 校检数据来源
3.1.2.2.3 名义测试温度
3.1.2.2.4 实际测试温度
3.1.2.2.5 校检技术
3.1.2.2.6合格证书应明确其是否标明了每一校检温度的偏差以及NIST或其它认可的国家标准可追溯的每一校正温度的修正系数。
3.1.2.3表1规定的热电偶校准间隔,无论是基于时间,使用次数,或温度都是最大的允许。符合这些间隔不能免除用户确保过度的漂移不在暴露的特定条件下发生的责任。
3.1.2.4用户应该有数据支持,比如但不局限于SAT,TUS,重新校检数据和温度传感器替代的书面控制程序,包括最大寿命和/或使用次数,若使用。
3.1.2.5温度传感器应在其使用的名义温度内进行校检。
3.1.2.5.1所有热电偶校检温度间隔不得超过250°F(140°C),除了那些校准状态在固定点(依照ASTM MNL 12,第8.2节,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固定点校准)
3.1.2.5.2 除非NIST或其他国家标准的校检机构,其他任何校检机构禁止使用高于最高校检温度和低于最低校检温度的外推校正因子。
3.1.2.6用本段要求的电缆所制造的校准热电偶(易耗型或非易耗型),可以用来代替单独校准的热电偶。
3.1.2.6.1 成卷的电线或电缆在校检时的最大数量应满足一下条件:
a. 原标准传感器:200英尺(60米)
b. 其他贵金属传感器:2000英尺(610米)
c.贱金属二级标准传感器:2000英尺(610米)
d.所有其他贱金属传感器:5000英尺(1525米)
3.1.2.6.2成卷的线缆的校检应从始末两端取样,如果始末两端单独的修正系数在表1规定范围内就使用始末两端的平均修正系数。
3.1.2.6.3如果样品热电偶在任何温度下测试的最大和最小校检读数超出下面要求,那么该方法不适用。
3.1.2.6.3.1 一级和二级标准电偶要求值1℉(0.6℃)
3.1.2.6.3.2系统精度测试、温度均匀性测试、控制,监测,记录,和负载的热电偶要求值2℉(1.1℃)。3.1.2.6.4 不满足3.1.2.6.3要求的成卷偶丝。
3.1.2.6.4.1允许将偶丝分割成更短的小段使其一端到一端公差差异满足3.1.2.6.3的要求。
3.1.2.6.4.2 可以把一卷偶丝制作成一个一个的热电偶,校准符合表1要求后可以使用。
3.1.3 热电偶的使用(见图1)
3.1.3.1如果把有问题的部分(K型和E型偶暴露在500℉(260℃)上的部分)剪掉,热端重新焊接,并且重新校准,修理后也可以再使用。
3.1.3.1.1如果修理后的热电偶是由已经校准的成卷偶丝制成的,则这卷偶丝以前的
校准仍然有效。
3.1.3.1.2再使用热电偶的总次数里首先包括修理前的热电偶使用次数。(见3.1.3.3)
3.1.3.2 禁止任何热电偶重用除非绝缘仍然是完整的和电线包括热结不被损坏。
3.1.3.3 只要下列公式中的U不超过30,则可允许重新使用。热电偶使用一次定义为从加热到冷却的一个循环。U=低于1200℉(650℃)使用次数+2×[1200℉(650℃)和1800℉(980℃)之间的使用次数]。超过1800℉(980℃),易耗型廉金属测温偶只允许使用一次。
3.1.3.4 温度均匀性测试用消耗性廉金属热电偶有如下要求:⑴专门使用在1200℉(650℃)以下;⑵明确标识;⑶无论是在测温架子上还是测温后都要注意保护,不要有任何损坏(如:扭折、过度潮湿、腐蚀等。)只有符合3.1.3.1和3.1.3.2限制的才可重复使用。温度均匀测试用非消耗性廉金属热电偶使用时绑在测温架子上,且只使用1200℉(650℃)以下,使用次数不超过90次或3年,次数和时间以先达到为准。
3.1.3.5温度均匀测试用非消耗性廉金属热电偶使用时固定在测温架子上,且只使用1200℉(650℃)以下,使用次数不超过90次或3年,次数和时间以先达到为准。
3.1.4控制,监控和记录传感器
3.1.4.1 控制,监控和记录传感器应安装在热加工设备的内部,或尽可能接近到工作区。
3.1.4.2当负载传感器用作控制传感器时。
3.1.4.2.1易耗性热电偶作为控制传感器使用时只可以使用一次。
3.1.4.2.2非易耗性负载热电偶可以用于控制温度,遵从3.1.8中要求。
3.1.5 负载传感器(2.2.27)
3.1.5.1符合3.1.4.2节的要求,负载传感器亦可用作控制传感器。当负载传感器用作控制传
感器时,控制、报警和记录传感器都不能超过热处理工艺最大允许温度。
3.1.5.2按照3.1.3中要求,易耗性廉金属负载热电偶从第一次使用算起可能使用到90天,在1200℉(650℃)或以下可以使用30次,超过1200℉(650℃)后只能使用一次。
生产厂家哪家好? 洛阳西格马高温电炉有限公司多年来致力于高温设备研发生产,产品有、高温电炉、管式电炉、箱式电炉、真空气氛炉、气氛烧结炉、高温真空炉等。